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相关规定

系统完善 高效可靠

一、对于被隔离人员的工资发放规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二、对于未返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规定

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工的,该期间的工资发放,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家或者其他方式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结束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山东省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 2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对于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即类似于周末加班的加班费。

四、未返工职工可以考虑安排休年假

疫情期间,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年假根据年假规定为5天及以上,详细规定可参阅相关制度。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山东舜翼人力,是国内优秀的提供杰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是广大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与其他组织忠诚可靠的好帮手。


时间:2020-02-25

系统完善 高效可靠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6-4楼(人力资源产业园)709
电话:0531-88722766
邮箱: